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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宣布: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

2020年1月1日起,持一建、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,将不能再担任项目负责人。
 
      (注:辽宁、云南、山西略有不同)
 
     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, 在2019年12月31日前,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;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。
 
      符合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(国人部发〔2004〕16号)第七条规定的,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《建设工程经济》和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2个科目。
 
      20省市先后宣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。
 
      1   湖北、浙江、江苏、吉林、四川、北京、黑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北、广东、安徽、重庆、陕西、天津、河南、上海17省市发文:
 
      取消临时执业证书,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, 在2019年12月31日前,暂可继续担任 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;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。
 
      2   10月17日, 辽宁省发文: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。
 
      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。 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, 允许将此项目完成。项目完 成后,不得再新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。
 
      3   11月11日和12月9日,云南、山西2省分别发文:
 
     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 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,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业务。
 
     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, 在2020年3月31日前,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;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。